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二次数据反馈的函》(学位中心[2017]48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请组织相关学科完成以下工作:
一、前期核查结果确认:请各学科通过学科评估系统(http://www.cdgdc.edu.cn/pgsh)“数据查询”页面查看数据核查结果,并对照原稿逐一核对,填写前期核查结果确认表,如果对被删除或被修改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
二、存疑数据再核实:请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通过学科评估系统“数据二次反馈”页面查看第二次反馈的具体问题,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他学科无存疑数据,无需此操作。
三、时间节点:请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各学科将前期核查结果确认表及相关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仪器科学与技术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系统中完成存疑数据处理操作。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