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附件1)文件转发下去。请有意申报本科专业方向的学院,于3月27日前将申报专业方向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表(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件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附件:1. 关于申报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表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