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3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已审核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已提交申请的新增博士学位获得者,即日起可到财务处会计科报账(需准备好符合我校财务规定的票据,本人签字);
2、中期验收合格者所剩余部分的经费已拨入原经费本,即日可用。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