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凡校学位办[2013]2号《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通知》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报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于12月20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
1、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
2、填写《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填写《中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需两位专家推荐。
4、申请表中承担项目等均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5、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负责人且已到款的独立经费(即必须是署名本人为负责人的经费本方予认可)或提供团队近三年到款经费证明。
6.提交本人的专著、论文、奖励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如实填报,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
1. 《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通知》
2.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中北大学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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