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录取质量。
2015年工程硕士初试成绩达到182分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内容
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中北大学14201H、14202H教室,具体座次当天考场外公布。
1、资格审查:8:00-9:00,地点各考场。
2、专业课考试:9:00-12:00,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相关专业课考试书目进行考试。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注意:考生入场考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安排在专业课考试前(3月5日8:00-9:00)进行。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提交以下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 ),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在线认证不成功者,则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从本网站下载如实填写)
注意: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不参加复试者
(3)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2、报考我校未被录取且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如果希望调剂到省内其他院校相同领域,请于2月26日——3月1日期间向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0351-3925744)提出调剂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调剂。
3、我校将于3月7日前正式通知拟录取考生缴纳学费,学费需一次性缴清,标准为2万元/生。
拟录取考生需于3月8、9日将学费交至我校财务处,地点主楼410办公室。
缴费方式:现金、银联卡或直接汇入我校账户。
(开户行:工行迎新街支行,帐号:0502121909024910171,全称:中北大学,请注明2016级工程硕士学费及姓名,通过银行汇款的考生在开具发票时需向校财务处提供汇款凭证)
4、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学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其他考生递补。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学位者,所缴纳学费一律不予退回。
5、我校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系统”将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我办将正式通知考生持有效证件到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到各培养单位注册报到。如因考生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国务院学位办不予批准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1:复试人员名单
2、《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