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7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已审核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已提交申请的新增博士学位获得者(在职教工),即日起可到个人财务系统进行预约报账,无需经费本,名单及项目编号见附件。需准备好符合我校财务规定的票据,本人签字;
2、中期验收合格者剩余50%部分的经费已拨入原经费本,即日起可到财务处会计科报账。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附件: 2017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名单及项目编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