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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是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管理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一、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重点学科、博、硕士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种类领域、本科专业的规划和申报组织工作;

4.负责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含专业学位)的各类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学科带头人的选聘、考评组织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管理相关文件的制定等工作;

7.负责在职博士科研启动费的申请和验收工作;

8.负责各学科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日常事务。

二、学位管理工作

1.负责学位授予的审查工作;

2.负责学位信息的采集、核实及报送工作;

3.负责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档案移交工作;

5.负责学位论文的报送工作;

6.负责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7.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颁发和学位认证工作;

8.负责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

9.负责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10.负责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12.负责省级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及优秀导师团队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13.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日常事务。

三、负责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和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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