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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告二○一七年  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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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第一次会议626日召开。与会委员就认定闫志杰为中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进行了讨论,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通过闫志杰教授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如下。

姓名

申请学科名称

闫志杰

材料科学与工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会议决定有异议,请与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联系(地址:主楼312室,电话:392574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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