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及《中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校学位[2015]7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于5月6日-5月21日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进行自评;
2、请于5月22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附件:
1、 中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
2、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工学、理学);
3、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人文社科、管理、体育类);
4、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5、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6、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