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和《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5月21日-5月25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351-3925745,邮箱nucxwb@163.com。
中北大学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附件:1、
中北大学艺术硕士(音乐领域).zip
2、
中北大学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zip